bluse 发表于 2010-11-12 15:53:40

没有认真读过书剑恩仇录和鹿鼎记的人 可耻的路过。

zgbl 发表于 2010-11-12 17:01:28

张召重求解释yct19

bluse 发表于 2010-11-12 17:06:48

姓名:张召重
性别:男

身高:不详

门派:武当

职务:国家反恐组组长

绰号: 火手判官

特点:做事认真,忠于职守,忠于政府,武功卓绝,对敌斗争经验丰富。

生卒年:大约生于康熙年间卒于乾隆年间,但具体不详

威名:江湖人称“宁见阎王,莫碰老王;宁挨三枪,莫遇一张”,此“一 张”即为张召重同志,“老王”指的是政府的忠诚朋友威镇河朔王维扬同志。

评价:一个优秀的人,一个纯粹的人,一个忠诚的朝庭卫士,一个把毕生精力贡献给大清王朝的的优秀武林人士.在对反政府组织红花会的围剿中多次立功,因工作关系引来反政府人员的仇恨,并最终因公殉职.

张召重同志是金庸处女作《书剑恩仇录》里的一个反面人物,换句话说,可怜的张召重同志一出场,就被金老先生设定为一枚红花旁边的绿叶。

但是站在我等小老百姓的立场看,张召重同志实在是一个大大的好人,一个忠诚的人民卫士。

为什么?

因为他与红花会斗争到底,保证了社会的安定。红花会大家都知道,一个反政府组织,多年来以反清复明为口号,扰乱社会治安,阻挠经济发展,极大的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。这个以陈家洛为首的黑社会犯罪团伙无视政府政令,无视社会民生,专一反政府反社会为乐事,以打架斗殴为常事,他们不事生产,不做生意,不种庄稼,却拥的大量的不明财产。他们不仅等级森严,而且分工明确,危害社会时往往目标性纪律性极强,因此也有很大的危害性。

大家说这样一个反政府组织,难道不应该被取缔吗?难道不应该被消灭吗?张召重同志就是一位战斗在依法取缔红花会第一线的人民卫士。但是在金庸笔下的张召重却成了一个实足的反对派。这让所有奉公守法的公民不解。难道维护社会治安有错吗?难道另立政府对抗中央有理吗?正是基于一个普通公民最企码的良知,张召重同志毅然冲在了扫黑除恶的第一线,在政府对红花会的打击中立下了大功。


  张召重同志自幼父母双亡,少年时代就投在武当派学艺,与马真、陆菲青为同门师弟兄。后来,马真当了武当派掌门人,陆菲青当了屠龙帮的头儿(是黑社会),张召重同志出瘀泥而不染,毅然选择了保家卫国,在清朝官府任职,专司打黑除恶,这样一来,张召重便与同为武当同学的黑社会分子陆菲青为敌,并且在武当同门马真同学被黑社会蒙蔽时,不惜大义灭亲,代表政府处决了私通黑社会的马真,又与陆菲青划清界限,这样的一个同志,怎么就成了金庸笔下的反面人物了呢?

我等老百姓过日子,讲的实实在在,安安生生,反不反清、复不复明不重要,重要的过一个踏实日子,陈家洛们要反清,让他们反去,不要拉我们老百姓去当炮灰,可是,要是他们真的举起反清的大旗,能不来拉壮丁?能不扩军打仗,可打仗死的都是老百姓的儿子呀,结果呢?反清成功了,陈家洛们做了开国功臣,青史留名,王侯将相,锦衣玉食,可是老百姓死去的儿子能活过来吗?一将功成万骨枯,历朝历代的王侯将相们,哪一个不是拿着老百姓的性命做立身的基石向上攀登的?失败了,受苦的是老百姓,胜利了,享受胜利果实的是陈家洛们,老百姓还是老百姓,日子还是一样的过。这么说来,做为一个老百姓来说,是要战乱还是要稳定?

张召重同志正是认清了陈家洛们的本来面目,才站出来一如既往反对他们分裂国家鼓动战乱,康乾算是盛世,干嘛放着安稳日子不过,去要跟着陈家洛们反清呢?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,维持现状的成本远比打破了重建一个盛世来的低。既然如此,张召重有什么错?他只不过尽了一个本职公务员的责任。错的陈家洛领导的红花会,他们为了实现个人的野心,不惜分裂国家(支持霍青桐所在的回部闹独立),扰乱社会(言不由衷的反清复明,假如真的反了清朝,他肯把天下让给朱皇帝的子孙吗?),用无辜百姓的鲜血染红自己的前程,正是以红花会为首的反政府武装的卑劣目的。以一己之躯,匹夫之智,投身报国,上无愧于国家,下无愧于人民,维护国家统一,保证了人民的安定生活,正是张召重同志的高尚之处。

面对同门的误解,面对敌人的狡诈,张召重同志很好的践行了自己的职责,最终以身殉国,倒在了红花会分子卑鄙的暗算下,说张召重同志是武当派的优秀青年,谁说不宜?

[ 本帖最后由 bluse 于 2010-11-12 05:09 PM 编辑 ]

zgbl 发表于 2010-11-12 17:52:47

我明白,我读过书剑的,我是求解释那个可以吃的外号……莫非是李阮芷之类的顽皮家伙起的?

xiying 发表于 2010-11-13 00:04:51

玩这个游戏又重看了一遍飞狐外传

娶妻当娶程灵素啊!

swolfod 发表于 2010-11-13 00:21:22

原帖由 zgbl 于 2010-11-12 05:52 PM 发表 http://pkuxkx.com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我明白,我读过书剑的,我是求解释那个可以吃的外号……莫非是李阮芷之类的顽皮家伙起的?

关键字,阿凡提,李沅芷。
详情参照书剑恩仇录十八章。

zgbl 发表于 2010-11-13 00:37:36

我勒个擦,想起来了,胡萝卜,他奶奶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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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: 很好玩的游戏:熟读金庸的玩家来玩